法律为女性撑起更坚实的保护伞
金丽迪律师首先介绍了2022年妇女法修订的背景及意义,她指出,妇女法旨在赋予女性更强大的力量,提供更坚实的保护,让女性拥有更加美好的未来。
随后,陶潺律师详细介绍了妇女法中具有创新性和突破性的条款,包括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防治招聘用工环节的职场性别歧视、完善性骚扰的预防、救济和处置机制,以及将妇女权益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范围等。
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扩大是一大亮点。妇女法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体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大为曾经具有恋爱、婚姻关系或者以恋爱、交友为由进行接触等人群,有效填补了特定亲密关系的维权空白。
面对就业性别歧视女性劳动者怎么办?
职场,是女性展现自我、实现价值的重要舞台。然而,在职场上,女性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与不公。
金丽迪律师指出,性别歧视在职场中仍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女性职员的变相降薪和生育限制等现象。妇女法对此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禁止用人单位在招录过程中歧视女性,不能因婚姻、生育状况等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或限制其晋职、晋级等。
陶潺律师进一步强调,妇女法不仅明确了法律对职场性别歧视问题的干预态度,还为职场女性提供了多种维权途径。这些途径包括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在人民法院起诉,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向检察机关申请提起检察建议或公益诉讼等。
遭性骚扰后受害者如何维权?
金丽迪律师解读了妇女法中关于“性骚扰”的原则性界定,明确指出不管是用言语、文字、图像还是肢体行为等各种方式,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对其实施的性骚扰行为,法律都是明文禁止的。同时,妇女法也为妇女遭受性骚扰时的维权工作提供了多元化的途径和手段。
陶潺律师则重点解读了学校和用人单位在性骚扰问题上的责任。对于学校而言,妇女法明确要求建立防范性骚扰的安全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生理卫生、心理健康和自我保护教育,帮助孩子打破“性羞耻”观念,提高她们对防范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学校还需要建立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制度,确保在发生性骚扰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理并保护受害者的隐私。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妇女法则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明确负责机构或人员,并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设置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并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并保护当事人隐私。在必要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支持、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并为她们提供心理疏导等帮助。
此外,妇女法还设置了“救济措施”的专章,为受害妇女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保障。这些创新制度不仅加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也为女性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