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郑州,租客被中介公司欺诈后携款跑路的案例时有耳闻,但进入2020年以来,这类事件似乎变得愈发频繁。这不仅扰乱了郑州的租房市场秩序,更让众多在郑州奋斗的年轻人感到心惊胆战,无法安心工作。从某种角度看,这种无良中介的行为对郑州的营商环境和经济发展来说,无疑是一种负资产。
2020年,郑州发生了一起极为典型的房屋中介携款跑路事件。9月3日晚上10点左右,800多名已签订租合合同的租户被一通电话惊扰得彻夜未眠。他们得知自己的中介公司突然消失了,业务员还欠着5个月的工资未发。这次事件涉及的租金金额巨大,最高达2.8万,最少也有7200多元,堪称郑州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跑路”事件。对于刚交了租金、准备搬家的租客来说,这无疑是晴天霹雳。现在,他们既无法搬家,也无法工作,而那家跑路的所谓奇家艺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总部已经人去楼空。租户们无奈地向郑州市郑东分局经侦大队报案,但至今未果。
这家名为“成都奇家艺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的中介公司在成立短短的一个多月内,就骗了800多名租客。我们的市场监管到底在哪里?谁来保护这些在郑州漂泊的租客们的权益?
他们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从房东手中收房,然后以更低的价格租给租客!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7月8日成立,到9月2日跑路,前后不到两个月时间。结合该公司“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的做法,受骗租客怀疑整个事件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吴先生就是800多被骗的租客之一。他从该公司业务员签订租房合同,支付了7000元后,于今年8月15号左右住进房子。但想不到的是,刚住了半个月,房东就找上门了,要求搬离。理由是没收到中介的房租。而中介从这位房东手里收房的租金是每月1500元,不过是月付。
这样的悲剧并非首次发生。18年广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也因跑路,导致70多租户与房东产生摩擦,无家可归者居多。多数租户交了半年、一年的租金,所有的跑路事件几乎都如出一辙,都存在中介公司“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的现象。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公司选择这样的方式呢?他们像割韭菜一样,赚取了房东和租客的钱后就跑路?说白了,就是郑州的租房市场缺乏监管机制、混乱无序,让一些无良中介有了可乘之机。以至于在2020年这个对中国社会实现民族梦想的关键一年,坑蒙郑漂、携款跑路的无良中介却有增无减。
昨天(10月13日),租客萌萌(化名)向媒体爆料,由于房东郑先生没有收到中介杨发柱9月份的房租,且杨发柱电话处于停机状态,12日中午,郑先生电话告知租客当天必须搬离。记者调查了解到,杨发柱为河南万合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近一年多存在多起租赁合同纠纷。
萌萌表示,去年9月,她租下位于航海路未来路南正商蓝钻二号楼二单元18层东户的一间房子,并在网上与河南万合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押金650元,租金650元/月,按季支付。之后,杨发柱又把租房事宜委托给同事刘婷打理。“房子到期后,我不想折腾了,就与刘婷打电话表示要续租,她从微信上给我把合同发过来,房租也是从微信上转给她的。”萌萌表示,今年3月份续租了一次,6月份又续租了一次,均为三个月。然而到了10月10日晚,无论杨发柱还是刘婷,均都“失联”了。与房东联系,房东限期3天搬走。
无论如何,在类似中介携款跑路的案件中,最倒霉的始终是租客。他们既遭受了财产损失,又面临流离失所。虽然房东也是受害者,但作为产权人,他们总有办法将损失降到最低。那么,房东到底有没有权利要求租客搬离呢?我们来听听律师的解释。
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的于继春律师认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房东没有权利驱赶租客。于律师解释说,房东和租客是各自分别和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他们之间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关系。租客跟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租客交了房租,没有违约行为,他们之间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房东和中介公司签订合同,中介公司没有及时向房东支付房租,形成了违约,房东应该向中介公司索赔房租损失。而房东和租客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所以房东没有权利要求租客搬走。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挽回自己的损失。
频频发生的中介公司携款跑路案件,从小处看,是法律问题;从大处看,则关乎郑州的形象。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除了监管等相关执法部门需加大监管力度,整治租房市场乱象外,租客自身也应加强风险意识,比如选择信誉良好的中介、尽量直接和房东签约等。只有这样,才能将租房风险降到最低,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